進一步規范農村公路養護管理
發布于:2011/8/25 來源:www.51ggdaii.com 點擊次數:
凌翰物流針對于以前在治超過程中出現的暴力抗法、擾亂公路管理秩序、強行沖關等問題,新《條例》規定,若采取故意堵塞固定超限檢測站點通行車道、強行通過固定超限檢測站點等方式擾亂超限檢測秩序,采取短途駁載等方式逃避超限檢測的,將由公路管理機構強制拖離或者扣留車輛,并處3萬元以下的罰款;指使、強令車輛駕駛人超限運輸貨物的,由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并處3萬元以下的罰款。
制定《公路安全保護條例》是要全面構建公路安全保護的法律制度,依法保障公路的完好、安全和暢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務,使廣大人民群眾能夠更好地享受公路事業發展的成果。2007年,國務院將《條例》列入需要抓緊研究、待條件成熟時提出的立法項目。2008年和2009年列入重點立法項目。2011年3月7日,國務院總理溫家寶簽發國務院令,頒布了《公路安全保護條例》,自2011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
1年超限3次將被停運 強行沖卡扣車并罰款3萬
作為車輛超限治理的一項重要措施,《條例》首次以行政法規的形式在源頭治理方面加強了監管。《條例》明確規定了車輛生產、銷售企業的法律責任,規定車輛生產、銷售企業只能生產、銷售符合道路車輛外廓尺寸、軸荷及質量限值等國家機動車安全技術標準的車輛;對不符合標準的車輛,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不予辦理車輛登記;在貨運站裝載環節,規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加強對這些場所的監督檢查,制止不符合國家有關載運標準的車輛出場(站)。
值得一提的是,《條例》規定,1年內違規超限運輸超過3次的車輛駕駛人,
上海到南平貨運由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停止從事營業性運輸;1年內違規超限運輸超過3次的貨運車輛,將被吊銷車輛營運證;對1年內違法超限運輸的車輛超過本單位貨運車輛總數10%的運輸企業,責令停業整頓,情節嚴重的吊銷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
到2010年底,全國農村公路總里程達345萬公里。
上海到南平專線為進一步加強農村公路保護工作,《條例》在行政法規層面首次引入了村道的概念,明確村道的管理和養護工作,由鄉級人民政府參照本條例的規定執行,對《公路法》作了補充;另一方面,為防止超限運輸車輛損壞農村公路,《條例》規定縣級人民政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或者鄉級人民政府可以根據保護鄉道、村道的需要,在鄉道、村道的出入口設置必要的限高、限寬設施。